一个奇葩公章背后的贪腐套路
作者:陈曦 刘三琴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塘头村村委会原主任梁灿添、原副主任梁灿荣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得知这一消息后,塘头村村民欣喜不已,奔走相告。
时间回到2018年3月,当时,禅城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进驻塘头村开展村级专项巡察。
巡察组在进驻前就收到大量对梁灿添、梁灿荣的信访举报件。“这次巡察就是带着问题下村的,这些问题都和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我们去就是要把问题搞清楚、搞明白。”巡察组组长陈永忠在工作部署时说。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巡察组进驻塘头村后,并没有和梁灿添等人“打招呼”,而是从外围情况入手,一方面找到知情人了解情况,另一方面从村委会查阅数百份文件资料,一份份去分析,排查疑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巡察组在翻阅到第53份文件时发现了一个奇葩公章——一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同公章上居然有编号“5”,而且该项目合同明确利润分成,村委会占90%,开发商占10%。
难道合同公章有5个?开发商没多少好处,怎么愿意找上门?
带着疑点,巡察组马上封存了该项目合同公章,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巡察组通过向村“两委”干部、村监会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信访户走访调查,查阅大量项目会议记录、财务账册等资料,这个奇葩公章背后的套路细节渐渐浮出水面。
原来,早在几年前,塘头村与两家房地产公司联合成立一家新公司(前者占股9成、后者占股1成)开发某项目,且该公司的财务印章、合同印章均由梁灿荣掌管。据查,该项目共刻制了5枚项目合同印章,其中4枚放在合作公司负责人手中,而梁灿荣手上的恰好是编号为“5”的印章。为帮企业谋利,梁灿添、梁灿荣绕过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两委”成员,私下又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把该项目的利润分成由原来的塘头村占90%、合作单位占10%改为塘头村占40%、合作单位占60%,盖着编号5的公章。
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禅城区纪委监委。“这是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必须严肃查处。”禅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植伟生说。
2018年4月,禅城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问题线索初核后,对梁灿添、梁灿荣进行立案,对两人采取了留置措施。
“公司合同章有5个,有这回事吗?”“为什么要改掉合同利润分成?”
“我不知道!你们问我什么,我都只有三个字,不知道!”
刚开始与梁灿添谈话时,他态度强硬。
为打破僵局,审查调查人员结合外围关键证据,调整谈话思路。
“这是不是房地产公司张某给你的转账记录,你说说他为什么要转账给你?”
“你儿子结婚办酒席为什么要王某付钱,账单都在这里,你解释一下?”
“是的,我承认……”
在铁的证据面前,梁灿添态度有所转变,主动交代了问题。
“他们说公章多做一些,放在他们那,他们好办事。我管着一个公章,只要不说出去,没人会知道……”
“我承认,把项目利润改成四六分成,是因为陆陆续续收了张某、王某400万元,收了人家钱,人家提了要求,我就答应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我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才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植伟生表示。
今年5月,禅城区纪委监委出台《深化廉洁村居建设实施方案》,从制度入手,盯紧基层村居“人、财、事”等廉政风险薄弱点,加强对村居的日常监督和“三资管理”,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纳入镇(街道)监管范围。此外,禅城区还发挥好村级巡察监督的作用,截至目前,已开展四轮村级巡察,推动整改问题360个,移交问题线索45条,追回违纪违法所得450余万元。(陈曦 刘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