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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构建法治自然资源 来源: 汕头日报 2019-11-04 13:49
来源:中国普法网 发布时间: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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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构建法治自然资源
来源: 汕头日报 2019-11-04 13:49

创建森林城市主题文艺宣传活动

中小学生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携手共建绿色汕头”宣传活动

山、水、林、田、湖、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珍贵的自然资源,它们的生存状态决定了我们的生活状态,保护它们、修复它们,是我们每个人不可推卸的、神圣的任务。保护自然资源要制度先行,完善的制度是自然资源最好的保护网,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提升全民法律意识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丰富、广泛深入的自然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融入行政管理和执法各个环节,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以深度普法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完善制度 保障普法工作落实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建立普法领导机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分工和保障措施,增强工作落实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强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统筹协调,围绕加快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进行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普法工作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普法融入到自然资源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

创新方式 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5.12”是防灾减灾日,“6.25”是全国土地日……每年的“特别日子”就是普法的重要日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一系列相关活动,增强人们的灾害防治的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2016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在龙湖区妈屿岛举办“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宣讲防灾减灾基本知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避险知识等,并组织实地察看妈屿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强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的了解。2017年在汕头市金平区同平中学开展了“加强防灾减灾共创文明汕头5.12防灾减灾日科普知识进校园”的宣传教育活动。2018年在濠江区滨海街道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利用汕头电视台今日视线节目以“防灾减灾日”为主题,播放预防地质灾害公益片。历年来,通过开展防灾减灾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灾减灾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了解了防灾减灾的一些基本知识,增强了地质灾害的防范和自救能力,为我市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在每年“土地日”活动中,均围绕主题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内容,在《汕头日报》整版刊登。2016年“土地日”宣传活动中,局领导参加市广播电台“民声热线”和“回音壁”节目,就不动产登记、农村宅基地等问题接受市民咨询、投诉,进行相关政策宣传解读。2017年“土地日”宣传活动日当天,全局共约40名志愿者冒着酷暑走上街头,为市民分发宣传单,为广大群众宣传讲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共筑生态文明;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南粤大地情”大型图片展和“南粤大地情”随手拍摄影赛活动,市局职工的作品《冲刺》获得摄影大赛网络人气奖和优秀奖两项大奖。2018年各区县局“土地日”宣传活动各具特色,龙湖分局制作宣传展板60多块,在机关、新溪、外砂镇进行现场宣传,并开展对村居干部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濠江局联合河浦街道举行"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咨询活动、纪念土地日楹联灯谜会;潮阳局将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纳入本次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南澳局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咨询点、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2019年“土地日”宣传活动中,我局在海滨路人民广场举办现场主题宣传活动,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领导参加了普法现场活动,就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接受政策咨询,并举办了有奖竞答、灯谜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期间先后有南方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等媒体应邀参与了我局的土地日宣传活动,有效地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除此之外,汕头市自然资源局还通过普法送法,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汕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2021年亚洲青年运动会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创森”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近10场,派发宣传资料30多万份,共计约20万人次参加活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联合开展主题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携手共建绿色汕头”系列活动,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及学生家长发出“小手拉大手,共建森林城市”倡议,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奖知识竞赛、手抄报、《校园风景》有奖征文等活动,优秀文章在报刊、网络展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森林城市的热情,营造我市创森的浓烈氛围。我市“创森”工作情况通过《中国绿色时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的宣传报道,使汕头“打造粤东生态屏障,建设绿色和美侨乡”的绿色发展理念得到更广范围的传播和认可,国家、省相关部门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历年来,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一方面,对内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为主题的法治国土大讲堂,特邀法治专家讲解宣传宪法的概况、修宪和意义,加强干部职工宪法知识和法治意识,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对外加强多形式的宣传,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2.4国土资源普法常识手册》等宣传资料,国家宪法日当天在市局大楼门前开展主题阵地宣传活动,摆放宣传拱门、标语,向群众宣传《宪法》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并解答群众疑惑。在 2018年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中,通过集体诵读宪法条文、开展灯谜竞猜、法律咨询、宣传展板展示、实物展示、LED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法治宣传车巡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致力于形成人人学宪法、人人懂宪法的浓烈氛围。

推进改革 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2018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研究制订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三旧”改造等政策。我市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等相关政策出台后,通过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橄榄台等媒体,全面开展面对社会公众的政策宣传,同时指导各区县、各产业园区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多场专题政策宣讲活动。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政策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对用好省厅和我市政策组合拳,鼓励企业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了全面的研究,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对相关政策作了深入解读,汕头电视台、《汕头日报》等媒体对相关政策作出深入宣传报道,将省、市政策精神传递到全社会。

通过政策的宣讲普及,相关政策红利迅速传达到各区县及相关企业,有力推动了我市低效产业用地盘活利用、“三旧”改造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使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一批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项目、“三旧”改造项目加快启动,为创新、创业创造及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空间,降低了用地成本。

为更好地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在进一步厘清各项行政权责,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同时逐步完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我市资源管理实际,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不断加强资源规划、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适应我市资源的改革发展需求,制定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汕头经济特区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基准地价更新及产业用地地价标准制订,以及土地征收补偿、工业地产等政策的制订,为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为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机构改革后,我市房地产交易机构基本划归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今年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双提升”行动,在压缩办事时限基础上,重点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出台了交易征税登记“一窗受理”,变专项登记窗口为综合服务窗口“一窗通办”,抵押登记“下沉”各大银行,依托“云服务”推进“不动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网上代申报等服务模式。为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围绕不动产登记关联业务推进全流程服务延伸扩展整合,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金融+企业+民生”的“1+N”一体化服务模式,以及构建“全流程延伸、全信息集成、全员通办”的“3全”服务模式。2019年6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成立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工作协调小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部门协作提升便民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信息推送、并联审批”。市自然资源局与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不动产交易登记业务与商品房销售管理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理顺了两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关系。8月1日,汕头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税收、登记率先实现“一窗受理”,至10月15日,全市所有区县全部实现存量房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申办资料由收件窗口统一收取,扫描电子化后传送各个部门。该措施实施以来,简化了业务流程,精简了办理材料,整个存量房交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群众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就可以办妥所有业务,达到进一步压缩登记时限,提升登记服务质量的效果,群众办理满意度大幅上升。

健全的制度为公平、公正的执法提供了依据。2016年以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674条;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涉及的复议请求包括不动产登记纠纷、信息公开纠纷、非税收入缴款纠纷,全部维持原决定,其中自动撤回申请的2宗、驳回复议申请的1宗;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宗,涉及案由包括土地行政管理纠纷和不动产行政许可登记纠纷,已结案6宗,其中裁定中止2宗、裁定撤回起诉2宗、撤销判决2宗,结案率与胜诉率均为75%;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人民法院书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案件,由业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每年,汕头市自然资源局会集中开展多次大规模普法宣传,有效统筹在线访谈、民声热线、新闻发布会等平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阐述政策内容,直面群众,互动答疑解惑,以直接对话、良好沟通的方式向社会和广大市民宣传我市资源管理政策与动向,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接收民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突出“立体式宣传”,运用电台和电视台、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和窗口触摸屏,开通微信公众号,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行政村设立国土协管员(咨询员)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免费发放宣传图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以实际行动全面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法治精神彰显、渗透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

在各项工作中,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把落脚点放在构建法治自然资源上,坚持普法先行,确保各项政策获得社会认知、认同并配合推进,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强化干部职工队伍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自然资源法律意识,让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加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明显提高,有效促进了我市自然资源更好地保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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