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北京9月1日电(记者 张周项) 公安和检察机关的这一决定确实赢得了广泛点赞,但如果有人认为这单纯是民意导致的,那就错了。公安机关并没有因为民意的压力而无视任何法律条款,他们的所有决定,都是严格服从法律规定的。而且,越在聚光灯下,公检法等权力机构越会谨慎,那种认为舆论能操纵司法的想法,在互联网时代是不符合实际的。
昆山案件,是民意与法治的双重胜利,值得每一个信仰法治的人庆祝。同时,我们也期待,司法机关在处理别的不那么受关注的案件时,也能做到一丝不苟、不忘初心,严格用法律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豫公网安备 4112020200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