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文件“朝令夕改”多发 背后法治问题需引起重视发布时间:2020-04-10 14:06 星期五来源:法制网
□ 法制网 王媛
【舆情综述】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多地陆续出现政令、政策发布后又被撤回的现象,受到舆论高度关注。其中广东汕头“封城令”、湖北武汉“解封令”、湖北潜江“复工令”、黑龙江巴彦县“禁酒令”等事例引发热烈讨论。
1. 广东汕头“封城令”不到3小时被收回
1月26日上午10点半左右,广东汕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从27日0时起,禁止车辆、船只、船员进入汕头。在当时仅有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形下,汕头“封城”之举迅速引发舆论猜测和恐慌。市民纷纷涌向超市抢购生活用品。通告发出后不到3个小时,事态突然反转。13时许,该指挥部发布收回通告,称城市交通照常运营。这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操作看得市民一脸懵圈,有网民无奈表示,“领导拍脑袋决定事情,不深思熟虑,不讲程序,受苦的只是老百姓”。《新京报》评论称“疫情防控既要‘快’也要‘准’,不能乱了方寸”。还有学者指出,“封城”是紧急状态下的非常态措施,应有极其严格的适用条件,不能想启动就启动。
2. 湖北武汉“解封令”发布3小时后被宣告无效
2月24日11时许,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第17号令)称,“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特殊疾病治疗等原因必须出城的人员,以及滞留在汉外地人员可以出城”。然而,这则通告发出三个小时后,就被新发出的第18号令宣布无效。“@武汉发布”解释称系“市指挥部下设的交通防控组未经指挥部研究和主要领导同志同意发布”。新通告掀起大量讨论,“#进出武汉市车辆和人员管理通告无效#”等微话题阅读量超过2亿次。网民批评政府决定草率,认为此举损害了政府通告的公信力。法律人士指出,武汉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直接宣布其“无效”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如果一定要撤回,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说,应当宣布其“失效”。
3. 湖北潜江“复工令”实行6小时后遭取消
3月11日4时许,以“硬核”管控获赞的湖北潜江市政府发布“优化调整市内交通管控、人员管理和复工复产措施的相关通告”。当地市民欢欣鼓舞,舆论认为这是湖北省按下重启键的积极信号。然而当日10时,潜江官方在微信公众号上紧急取消该通告,称全市继续实行严格交通管制、人员管控,这纸“短命通告”再引热议。网民意见分化较严重。支持一方认为“特殊时期可以理解”;质疑一方认为,事关居民生产、生活的重大政策调整,几个小时后就全面否定,显得有些随便、不够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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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20年第9期)
来源:法制网责任编辑:王千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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