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反腐实录
·反贪档案
·精品案例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
·李强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
·丁薛祥在辽宁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有效
·李强在安徽调研时强调:把握科技革命和
·切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国
·李强向所罗门群岛新任总理马内莱致贺电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各地广
·习近平向第15届伊斯兰合作组织首脑会
采编团队 更多...
...
...
精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精品案例 > 正文
非法处置垃圾致污染 三男子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0-9-3
分享到:新浪微博

非法处置垃圾致污染 三男子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2020-09-02 16:35:05

  中国法院网讯(郑凯文)很难想象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京新高速梅所屯桥下,有一个非法经营的垃圾中转站,其中曾堆积着成山的垃圾,仅仅初步清理出的涉案垃圾便约1300余吨,此外还有大量混合垃圾有待进一步清理,严重污染环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垃圾处理的污染环境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4.5万元;被告人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4.5万元;被告人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4万元。

  2019年6月间,陈某某伙同孟某某、纪某某在梅所屯桥下非法经营垃圾中转站,非法接收、囤积、转运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建筑垃圾以及上述垃圾组成的混合垃圾,污染环境。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抓获陈某某、孟某某时,同时,查获在现场地表初步清理出的涉案垃圾约1300余吨(桥下地基以上还有大量混合垃圾有待进一步清理)。

  案发后,为减少、消除涉案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协同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对前期清理出的涉案垃圾,开展分拣、运输、无害化处理工作。截至起诉时,涉案垃圾的清理、处置费用共计6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孟某某、纪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生活垃圾等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三人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最终根据三人各自的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责任编辑:王娜
 
上一篇: 利用淫秽视频网站牟利 六被告人被依法严惩 2020-9-4
下一篇: 涉案2.18亿余元!“红通人员”彭旭峰之弟彭耀峰一审被判无期 2020-9-2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