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网络
·本网调查
·内幕揭秘
·反腐在线
·热点追踪
·投诉曝光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
·丁薛祥在学习《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
·监狱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开展
·确保执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
·李强会见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稳就
·李强同西班牙首相桑切斯会谈
采编团队 更多...
...
...
热点追踪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热点追踪 > 正文
"超市硕鼠"现形记:送货员"偷吃"42万元火腿肠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0-9-5
分享到:新浪微博

"超市硕鼠"现形记:送货员"偷吃"42万元火腿肠

时间:2020-09-03 15:29:00作者:王欢 潘亚萍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字号

  正义网连云港9月3日电(通讯员王欢 潘亚萍)“配送给超市的火腿肠没人开箱仔细查验,我何不乘机搞点出来卖钱?”贪念一起,便无退路,送货小哥王勇利用为超市送货的职务之便,三年内通过混杂空箱子冒充的方式,私自截留配送给超市的火腿肠,疯狂敛财42万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8月21日,王勇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这只“超市硕鼠”最终被送进了监狱。 

  2015年底,王勇出狱后在一家火腿肠经营部从事业务员兼送货员工作,虽然月收入比较稳定,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寻找更多的“来钱路子”。2017年的一天,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勇在送货中发现有一箱火腿肠里面少了两包,但超市收货管理员并未发现。这便吸引了王勇的注意,经过几次观察,他发现货物运送至超市仓库后,收货管理员仅对火腿肠的箱数进行清点核查,并不开箱验货,后续的货物上架也都是王勇负责而超市人员并不参与,这给想赚“外快”的王勇找到了“发财之道”。于是,王勇利用超市货物管理的漏洞和超市收货管理员的信任,陆续在送货过程中利用空箱冒充数量,蒙骗超市负责收货、验货的管理员。同时,王勇通过向乡镇送货的同事进行销赃,将截留的火腿肠倒卖到各乡镇超市或者小吃摊位。就这样,一干就是三年,“超市硕鼠”王勇通过这种方式,开上了豪车。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2020年3月6日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王勇因涉嫌犯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同年4月10日王勇被依法逮捕,6月10日该案移送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勇的火腿肠“致富”梦,破碎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勇如实交代道,他负责往县城的各大超市送货,因一个人装卸货物比较辛苦,就由其女友随车送货,三年间,他伙同女友截留火腿肠价值近42万元。 

  王勇作为火腿肠经营部的员工,其行为系盗窃还是职务侵占呢?案发后,经初查王勇因涉案数额近50万元,如果认定其行为系盗窃,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王勇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其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王勇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的定性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建议补足王勇涉嫌职务侵占的有关证据。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王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在送货过程中侵占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但此时检察官细心发现火腿肠经营部的性质为个体工商户,作为个体工商户的职工,王勇的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而不是职务侵占罪。为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检察官引导侦查,建议调取营业执照、交易合同材料,并逐步开展调查。原来,火腿肠经营部系个体工商户,与超市签订合同的并非火腿肠经营部而是某公司,而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火腿肠经营部负责人父亲,货物虽然是从火腿肠经营部发货,但是货款是由超市支付给某公司,火腿肠经营部的性质可以认定为是该公司的一个物流仓库。对此检察官认定王勇系某公司员工,其非法侵占的财产系某公司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其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正义网[责任编辑:马志为]

 
上一篇: 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 2020-9-6
下一篇: 提升司法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2020-9-3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