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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路上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对世界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帮助国内外读者学习研究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和中国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编辑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本书内容,摘自习近平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八年六月期间的讲话、报告、演讲、指示、批示等六十多篇重要文献,分八个专题,共计二百四十二段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该书第四篇重点阐述“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部分精彩论述如下: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加快发展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29日、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9页
要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扶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牧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等政策举措,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
——《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讲话》(2014年3月4日)
在顶层设计上,要采取更加倾斜的政策,加大对老区发展的支持,增加扶贫开发的财政资金投入和项目布局,增加金融支持和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老区建设,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到老区兴办各类事业和提供服务,形成支持老区发展的强大社会合力。要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快道路和交通设施建设,加快水利、能源、通信、市场等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交通落后状况,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基本农田,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
——《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上的讲话》(2015年2月13日)
近几年,中央财政投入扶贫的资金总量一直在增加,数量也不小,但同脱贫攻坚的需求相比仍显不足。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层最知道自己哪儿疼,却没法开方抓药。行业部门项目资金各有各的使用方向、各有各的管理考核办法,贫困县难以统筹整合。一些地方同志反映,许多中央财政补助的公益性项目要求地方资金配套,而贫困地区往往配套不起,造成项目难以落地。金融扶贫潜力也尚未充分发挥。据统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信贷需求的约一千万户,信贷需求规模约三千亿元,而二〇一四年扶贫小额信贷实际只覆盖了六十二万户,只占有信贷需求贫困户的百分之六点二。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37页
按照脱贫攻坚要求,明显增加扶贫投入。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要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相匹配。现在,有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有的行业部门还是按原来的套路和习惯,对采取非常规措施缺乏突破,这样下去肯定完不成任务。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增收不乐观,但扶贫资金不但不能减,中央和省级财政还要明显增加投入。这一点要统一思想。“十三五”期间宁肯少上一些大项目,也要确保扶贫投入明显增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用于扶贫的资金等,增长幅度要体现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要求。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财政、对口扶贫的东部地区也要按照这个原则,相应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要取消县一级配套资金。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8页
要做好金融扶贫这篇文章。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上要靠改革。广西田东县通过建设机构、信用、支付、保险、担保、村级服务组织等六大金融服务体系,有效缓解了贫困户资金缺、贷款难问题,农户贷款覆盖率达到百分之九十。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步伐,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金融服务水平。要通过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实施特惠金融政策,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要重视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在贫困县发起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微型金融机构,增加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支持成立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就业创业。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9页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各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涉农资金要集中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资本市场要注意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上市企业安排,保险机构要适当降低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保费收取标准。要增加建设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允许深度贫困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通过各种举措,形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强大投入合力。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3-14页
要强化脱贫攻坚资金支持,在投入上加力,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对挪用乃至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2月28日)
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资金投入是保障。必须坚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的投放,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形成脱贫攻坚资金多渠道、多样化投入。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一些地方虚报冒领、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主要发生在乡村两级。一些地方扶贫项目规划不科学不合理,资金闲置浪费。一些地方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不知晓、难监督。扶贫领域的“苍蝇式”腐败,虽然可能是单个案件金额不大,但危害不可小视。“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如果任由这些行为滋生蔓延,积少成多,不仅会使脱贫成效大打折扣,而且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完善资金管理。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监管难度大,社会各方面关注高。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理顺涉农资金管理体系,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要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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