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委获悉,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民生(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民生简历
王民生,男,汉族,1962年12月生,虞城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6年5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1982年8月至1991年4月,历任焦作市水泥厂化验室技术员、化验室副主任、全面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厂长助理;
1991年04月——1997年10月 焦作市水泥厂副厂长;
1997年10月——1999年08月 焦作市冶金局副局长;
1999年08月——2001年06月 温县副县长;
2001年06月——2003年01月 温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3年01月——2005年10月 孟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5年10月——2006年05月 孟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05月——2007年03月 焦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7年03月——2011年05月 许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05月——2014年02月 许昌县委书记;
2014年02月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厅级)。
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朱炳奎被“双开”
9月19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委获悉,日前,许昌市纪委监察委对许昌市建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朱炳奎(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朱炳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总工会任职期间违规发放津贴福利;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总工会任职期间超编接收、调任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违规购买公务车辆;违反工作纪律,违反招标投标程序开展工程建设;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朱炳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纪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炳奎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