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近日,卢氏县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执结一起十余年前的旧案,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兼顾到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祛除了双方当事人多年的“心病”,为执行增添了温度。
邵某与骆某年系同村邻居。骆某年之子骆某超与邵某之子孟某合作运货,不料返回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骆某超因此被拘留,骆某年到邵某家中要求孟某拿钱保释骆某超,两人发生争执,厮打起来,邵某上前阻拦,被骆某年另一子骆某成用石头砸到头部,受伤昏迷。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骆某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赔偿邵某经济损失11900余元。判决生效后,但骆某成迟迟未向邵某赔偿,邵某遂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骆某成身患疾病,无劳动能力,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将该案执行情况告知给申请人邵某,邵某同意该案暂时中止执行。
这一等就是十余年。虽然10余年来,卢氏县法院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但因为被执行人骆某成无执行能力,身患多种疾病,需其父母时常照看。执行干警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多次到申请人邵某家,将骆某成的现状告知给邵某,希望邵某能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状况,促成双方和解。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邵某同意以3500元执行标的结案,剩余部分自愿放弃。至此,这起16年之久的旧案圆满执结,两家多年的矛盾得到化解。(贾若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