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一段“广东潮州交警将一名老人摔倒在地”的视频。视频显示,一名身穿印有“警察”字样制服的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将一名白发男子按、摔到地上。
11月18日,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一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凤城交警”就此事发布通报称,18日10时许,63岁的黄某(湘桥区居民)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凤园路与绿榕北路交叉占道摆卖甘蔗。经多次劝告,黄某仍阻碍执勤人员暂扣其违法车辆。随后,执勤人员将黄某强制带离现场调查。经批评教育,黄某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
该通报并未提及“强制带离现场”的细节。
有网友质疑,工作人员执法力度是否过当?11月19日,潮州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从法律层面上说,该执法行为是合法的,不存在过当的违法行为。他进一步解释,执法程序上也是合法的,事先有警告提醒,无效后才依法采取强制手段。
前述工作人员还称,作为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为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尽量采取更加合理、恰当,符合现场情况和执法对象实际的执法手段,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相统一。他表示,这也是今后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提升培训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