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律师说法
·名律风采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会见俄罗斯总统普京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
·丁薛祥在辽宁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有效
·李强在安徽调研时强调:把握科技革命和
·切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国
·李强向所罗门群岛新任总理马内莱致贺电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各地广
·习近平向第15届伊斯兰合作组织首脑会
·《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二卷出版发
采编团队 更多...
...
...
律师说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律师说法 > 正文
“有偿删帖”非法获利近25万元 两名“网络水军”获刑
来源:中国普法网 发布时间:2020-12-15
分享到:新浪微博
“有偿删帖”非法获利近25万元 两名“网络水军”获刑
中国新闻网 2020-12-14

    作者:奚金燕 张亦含

  “一般情况下,删一个帖子500到1000元……”在互联网行业,有一个群体专门做删除网络负面信息的生意。殊不知,这种“有偿删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11日记者获悉,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涉及网络“有偿删帖”的案件。冯某某(女,1989年出生)、黄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三年,均被处罚金22万元及没收个人违法所得。

  2019年9月份开始,冯某某和黄某某通过QQ搜索“负面公关”大量加群,广泛撒网发布广告。他们的客户来自各行各业,不仅有明星和网红,也有企业和普通个人。其中,黄某某的第一笔订单就是从一个专门负责处理某美食短视频网红负面舆情的人那里接来的。截至案发时,两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获利近2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冯某某和黄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由于获利大、操作简单、形式隐蔽,“有偿删帖”这一灰色产业,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链条上,有负责招揽客源的网络公关,有负责介绍客源的删帖中介,有执行删帖的网站管理员、黑客、版主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上一篇: 火灾现场情势危急,消防栓里竟然没水…… 2020-12-16
下一篇: 新疆焉耆县以“智治”推动“善治” 2020-12-13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