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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案审结 获332万元赔偿金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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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案审结 获332万元赔偿金
2021-01-27 09:44: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来源:中国法院网:责任编辑:于子平

            编辑:尤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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