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反腐实录
·反贪档案
·精品案例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关于
·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
·薛广民作品的魅力与价值
·“航母”也能开上天?好一个“筝”奇斗
·李强在贵州调研时强调:毫不放松抓好各
·李强主持国务院第七次专题学习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李强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李强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采编团队 更多...
...
...
精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精品案例 > 正文
江西贵溪宣判一起盗掘古墓葬案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1-3-5
分享到:新浪微博
江西贵溪宣判一起盗掘古墓葬案
2021-03-04 15:59:09

  中国法院网讯(苏睿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盗掘古墓葬案。被告人薛某武等4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每人两万元。

  2020年2月底,被告人薛某武、薛某珠、刘某中三人雇请被告人黄某远驾驶挖掘机,在贵溪市上清镇渐浦村山上挖紫薇树。挖树期间偶然发现一处古墓葬,四人明知其为年代久远的古墓,依然继续挖掘。被告人黄某远驾驶挖掘机掘开古墓后离开,其余三名被告使用铁铲、柴刀等工具进一步挖掘古墓,因未找到随葬品离开。

  经鉴定,被盗掘的古墓为宋元和六朝时期的墓葬各一座,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盗掘行为对古墓葬的布局和本体造成严重破坏。

  贵溪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四名被告人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四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罪行并全部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中国法院网:责任编辑:魏悦
 
上一篇: 贩卖实名制电话卡牟利3万余元 男子获刑 2021-3-6
下一篇: 聊天记录未经公证亦可作为证据采信 2021-3-1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