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综治动态
·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法治人物
·法治视频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主持国务院第七次专题学习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李强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李强在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李强同德国总理朔尔茨会谈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李强会见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总统西米纳
·李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
·李强会见美国财政部长耶伦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
采编团队 更多...
...
...
综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综治动态 > 正文
非法出租微信号形成利益链?“追星群”衍生出电诈团伙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1-4-12
分享到:新浪微博

非法出租微信号形成利益链?“追星群”衍生出电诈团伙

法治日报 | 2021年04月11日 06:56
原标题:“追星群”衍生出电诈团伙

  漫画/高岳

  □ 本报记者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冯威 邹航

  “追星群”里,有人加你微信,提供“出租微信号赚外快”业务……遇到这种情况,要小心,出租后的微信账号有可能用来违法犯罪。

  《法治日报》记者获悉,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钢城分局)从一起非法出租微信号案件线索入手,打掉了涉及4个层级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通过“追星群”发展下线,120元的租金被层层“抽水”,最后只剩30元。

  出租的微信号被用来实施诈骗

  “招聘兼职、一任务一结……男女不限,一部手机即可,轻轻松松月收入3000-5000元……”2020年5月9日,湖南湘潭的刘女士在微信群看到一条兼职信息。扫码添加一个昵称“小白”的微信好友后,刘女士开始兼职。

  按照“小白”提示,刘女士打开某知名购物平台的一个商品链接,将商品加入到购物车后,她将货款转到了一个私人账号。前3笔,她很快就收到了自己垫付的资金,以及5%的佣金。

  但从第4笔开始,刘女士便没再收到退款,理由是遭遇了连单、操作不正确等等。垫付9万多元后,刘女士才发现被骗。警方调查发现,“小白”的微信账号所有人,是武汉女子郭某。

  去年5月中旬,青山警方组成专班,负责案件的落地核查。同年5月16日,专班民警依法传唤郭某。郭某交代,去年5月初,其浏览QQ空间时,看到了一条出租微信号的兼职广告,租借微信号,不影响使用,一日30元。

  郭某称,发广告的好友昵称“天真”,是在一个“追星群”里认识的。想着每天有30元的收入,郭某便联系“天真”进入微信号出租群。

  每天,“天真”都会在群里发布一个微信登录二维码,用微信手机端扫描二维码,点击登录,微信号便租了出去。郭某发现,自己微信在电脑端登录后,开始添加陌生好友,新加的陌生好友被诱导兼职刷单,每刷一单按照5%-8%的比例支付佣金。

  非法出租微信号形成利益链

  感觉可能是电信诈骗,郭某向“天真”提出疑惑,但对方告诉她,他们是正规公司,不违法。“他们还要求我只能看,不要插手聊天,更不能删除添加的好友。刚开始几次兑现了,后来不仅不返钱,还会被拉黑。”郭某甚至联系“天真”,询问刘女士的“钱”能否返还。“天真”却让她不要管,会有客服联系刘女士。

  几天后,郭某发现微信号因“涉嫌违规操作”被冻结。“天真”引导她申诉,还给了她10元作为补偿。申诉解封后,抱有侥幸心理的郭某又将微信号租了出去。

  专班民警调查取证后认为,郭某主观上明知自己的微信号被用于实施诈骗行为,还继续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属于诈骗行为的共犯。随后,郭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郭某到案后,侦查专班又继续围绕“天真”展开调查。专班民警查明,“天真”的实际使用人,是山东济宁女子王某。2020年10月26日,民警将王某抓获。

  王某交代,2017年左右,她在一个“追星群”里认识了一个昵称为“灰灰”的网友。去年5月,“灰灰”与她联系,说自己最近帮人租微信号,赚了不少钱,还要请她帮忙拉人,按每天每人50元给她报酬。

  尽管不知道租微信号的原因是什么,“觉得这个事情可以赚钱”的王某,开始在她的QQ空间发布广告,以每天30元招聘网友出租微信号。她还建了专门的微信群,群里有20多个人经常出租自己的微信号。

  “我也把我的微信号租了出去,但没过几个小时,就被冻结了。”遇到这个问题的还有微信群内出租微信号的好友,每次王某都会给对方10元补偿。

  至落网时王某已非法获利13500余元。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专班民警锁定其上线——湖北监利女子雷某。

  00后代理商4个月赚了9万

  2020年11月5日,雷某被抓获归案。让民警咋舌的是,当年4月底,16岁的雷某瞄准了自己所在的一个“追星群”,开始组织他人出租微信号并发展下级代理商,帮助其上线“蜗蜗”拉人,每天按人头赚取30元到50元的差价。至当年8月底,雷某已发展6名下线代理商,每天非法出租微信号的有近百余人。

  后来她才知道,“蜗蜗”也是一级代理商。因为拉的人头比较多,“蜗蜗”的上线孟某直接与雷某联系,代理费也涨到了每天每人100元至120元,然而她还是以每天每人50元的价格支付给她的下线代理商。仅4个月,雷某就非法获利9万余元。

  2020年11月10日,“蜗蜗”的实际使用人、湖南邵阳男子舒某被民警抓获。经审查,舒某如实交代了其作为出租微信号代理,非法获利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2021年2月26日,在江苏落网的孟某被专班民警押解回武汉。经审查,孟某如实交代了其作为出租微信号代理,将微信号租借给境外人员非法获利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到案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1日,犯罪嫌疑人孟某被批捕。

来源:央视网 编辑:王汝希 责任编辑:刘亮
 
上一篇: 电信网络诈骗瞄上学生 家长需当心 2021-4-18
下一篇: 发展两极分化 让民宿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2021-4-6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