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法制
·综治动态
·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法治人物
·法治视频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会见巴西总统卢拉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
·丁薛祥在学习《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
·监狱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开展
·确保执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
·李强会见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稳就
采编团队 更多...
...
...
法制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法制建设 > 正文
这些行为涉嫌枪爆犯罪 9月底前投案自首或上交枪爆物品可从轻处罚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1-5-26
分享到:新浪微博

这些行为涉嫌枪爆犯罪 9月底前投案自首或上交枪爆物品可从轻处罚

新华社微博 | 2021年05月26日 05:23
原标题:这些行为涉嫌枪爆犯罪 9月底前投案自首或上交枪爆物品可从轻处罚

  记者从25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获悉,枪爆犯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已满16周岁的人等一般主体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的,均可能涉嫌犯罪。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2021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等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记者任沁沁、熊丰)

 来源:央视网:编辑:郭倩 责任编辑:刘亮

编辑:尤改名

 
上一篇: 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 “视频号”隐忧仍存 2021-5-27
下一篇: 凑百万买的婚房竟是“凶宅” 法院判买家可退房并索赔 2021-5-24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