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丧独子4年后,福建大田县中学教师章德斌和妻子收养了一个女孩,随后当地卫计局停发了他们的失独家庭扶助金。对停发决定不服,章德斌夫妻一纸诉状将大田县卫计局告上法庭。2018年9月29日上午,该案在三明市明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福建大田县中学教师章德斌,因不服停发失独家庭扶助金决定,将当地卫计局告上法庭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图
澎湃新闻在庭审现场注意到,双方对该案的事实均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2016年起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后,失独家庭再收养是否还能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
大田县卫计局诉讼代理人认为,福建省和三明市相关法规均明确,失独家庭再生育、再收养就不能再享受扶助金政策,卫计局作出上述决定于法有据。而章德斌则认为,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旧法的“再生育、再收养”限制条款,而福建的地方法规未作修改、与上位法冲突,应属无效,应给领养家庭继续发放扶助金。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自救政策困境:收养后就不再属“失独”
曾经,章德斌拥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自己在县城中学教书,妻子在县自来水公司上班,1987年生下儿子,取名章菲。在家人的陪伴照顾下,章菲长大成年,也不负家人期待,以优异成绩考上北京体育大学运动康复专业,四年后顺利毕业。
然而,令章德斌没有想到的是,抑郁症悄悄缠上了走出校园、找工作受挫的章菲。“其实我有注意到,儿子突然变了,开始对生活没有兴趣、没有热情,从外面回到家只待在房间里不出来。”虽然发现儿子的些许变化,但对抑郁症缺乏了解的章德斌也没在意。
2010年8月9日,还差4天满23周岁、被抑郁症困扰已久的章菲选择了从高楼坠下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章菲离世后,这个家庭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儿子的离去,就像一座大厦突然没了地基,一切都轰然倒塌。”章德斌说。他和妻子也成了中国百万失独父母的一员。
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这些家庭,永远等不到他们唯一的子女回家。
儿子离世时,章德斌夫妻都已经49周岁,不再具备生育的条件。夫妻双方为了有个精神寄托,2014年5月收养了一女孩。“虽然抚养孩子辛苦点,但至少围绕着孩子夫妻也有了更多的话题,家庭也开始有了温度。”章德斌说。
办好收养程序后,大田县卫计局停发了章德斌夫妻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金。此前,章德斌夫妻双人均可以获得每月数百元的扶助金。
停发扶助金后,章德斌开始了解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
2008年,国家就出台针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当年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行。这项政策将扶助对象明确: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2013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2016年,这一标准被统一为城乡每人每月340元。
在新计生法修订前,政府也一直鼓励失独家庭通过再生育或收养等手段自救,但政策的困境在于,一旦自救成功,他们将不再属于失独家庭,也就无法再享受失独扶助政策的照顾。
起诉卫计局要求补发扶助金
儿子发生变故后,章德斌也陆续接触了不少与其命运相仿的失独家庭成员,他们互称“同命人”。
他注意到,一些低收入失独家庭想要孩子却不敢领养,扶助金对于他们而言是很重要的生活来源,也是未来养老的保障。一些家庭领养孩子后,照顾孩子最需要钱的时候扶助政策没有了,生活将变得非常艰难。
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对于该奖励措施,规定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正,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修正后的新法关于失独家庭扶助政策的表述,让章德斌看到了希望。
新修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第四款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没有了此前“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限制表述。
该奖励措施需要地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章德斌也一直期待着《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修正情况。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2月19日、2017年11月24日经历了两次修正。令章德斌失望的是,其关注的第37条未发生改变,仍然规定扶助政策的对象是“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
三明市也按照该条例制定了当地的具体规定,大田县卫计局根据省市规定给章德斌作出答复,认为其不能再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信访无果后,2018年8月,章德斌向明溪县法院提起对大田县卫计局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补发2016年新计生法实施后的失独家庭扶助金,并随政策调整继续给付应享有的扶助。
章德斌向记者出示的独生子女证 澎湃新闻记者 王选辉 图
庭审焦点:地方条例是否违反上位法?
9月29日上午,明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因为与切身利益相关,一些失独家庭成员还专程从外地赶来旁听。
对于案件事实,章德斌和大田县卫计局均没有异议,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章德斌向法庭提交了一份2002年和2016年实施的新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涉及失独家庭扶助政策的对比图表。章德斌认为,新法在失独家庭中已经将原有的“再生、再收养”的限制规定撤销,意味着扶助政策的条件只有两个:一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就可以获得扶助。
他认为,《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三明市政府相关政策通知增加限制条件,均违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大田县卫计局以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地方规定来取消他们家庭应该享受的计生扶助待遇,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他认为,如今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一些地方甚至鼓励、奖励二胎,作为失独家庭响应政府号召自救领养孩子,既缓解了失独的痛苦,同时伟国家减负分担弃婴抚养所需的民政支出,应当鼓励,而不应取消其扶助待遇。
而大田县卫计局诉讼代理人认为,《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计委等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求助帮助政策的通知》属于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的地方法规,经过审查备案并颁发实施,并不违反上位法,具备法律效力。
大田县卫计局诉讼代理人认为,福建、三明地方法规细则都非常明确规定,救助帮扶对象应该是“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章德斌这种情况不符合救助条件,卫计局的处理和决定合法合规。
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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