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综治动态
·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法治人物
·法治视频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二卷出版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习近平谈“一带一路”》阿文版推介会
·李强在2024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调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关于
·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
·薛广民作品的魅力与价值
·“航母”也能开上天?好一个“筝”奇斗
·李强在贵州调研时强调:毫不放松抓好各
采编团队 更多...
...
...
法制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法制建设 > 正文
霸州市网传食品未流向餐桌 学校两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21-7-23
分享到:新浪微博

霸州市网传食品未流向餐桌 学校两名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央视网 | 2021年07月22日 14:19

  央视网消息(记者 徐辉)7月22日,河北省霸州市官方微信公众号“霸州发布”发文公布对日前网传衡昇云飞涉嫌使用不合格食材、可疑食用油的调查结果。

  经查(对8名供货商,1名采购员,2名择菜、洗菜、配菜工,12名厨师、2名学校管理人员、2名餐厨垃圾处理人员、6名教师、100名学生家长等共计133人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网传食品未流向餐桌,但该学校食堂存在食品采购环节把关不严、加工环节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保障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不正规等问题。

  霸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条之规定,拟对该学校处以5万元罚款。霸州市教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该学校2020—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处理,削减2021—2022学年度招生计划;责令霸州市衡昇云飞学校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霸州市公安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霸州市衡昇云飞学校主管副校长苗某某、膳食科主任张某某作出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

  下一步,联合调查组针对存在问题,严格督促该校立即进行整改,经验收达标后方可复学复课。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上一篇: 上半年全国不正当竞争案罚没逾两亿元 2021-7-24
下一篇: “开车溅人一身水”被罚 期待产生震慑效应 2021-7-21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