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本网调查
·内幕揭秘
·反腐在线
·热点追踪
·投诉曝光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
·述评:描绘人类文明进步的宏伟画卷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
·各地各部门凝心聚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向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奋进
·担当时代重任 创造新的伟业——新一届
·传递民生温度 彰显开放自信——全国两
·一箭双星!我国成功发射天绘六号A/B
·水墨丹青 艺术人生
·全国两会上感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
采编团队 更多...
...
        ...
投诉曝光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投诉曝光 > 正文
最高检:可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组织羁押听证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1-11-12
分享到:新浪微博

最高检:可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组织羁押听证

字体: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刘硕)记者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印发了《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明确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可以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就是否决定逮捕、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否继续羁押听取各方意见。

  办法明确了可以进行羁押听证的具体情形,包括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听证审查有利于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其他有必要听证审查的。

  办法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羁押听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羁押听证一般不公开进行。办法还对参加听证的人员、程序等进行了规范。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最高检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指导推动各级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羁押听证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羁押性强制措施相关制度,更好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

【纠错】 【责任编辑:谷玥 】
 
上一篇: 青海省首例跨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二审维持原判 2022-3-24
下一篇: 济南警方: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警情正积极调查取证 2021-8-10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