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
关于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春运工作专班,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组织制定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