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案件
·反腐实录
·反贪档案
·精品案例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丁薛祥在学习《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中华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
·监狱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开展
·确保执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运行
·李强会见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稳就
·李强同西班牙首相桑切斯会谈
·李强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通电话
采编团队 更多...
...
...
精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精品案例 > 正文
房屋复原引争议 止争息讼破难题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3-5-21
分享到:新浪微博
房屋复原引争议 止争息讼破难题
2023-05-19 15:42: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海博

  近日,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辰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至办结历经两个多月之久,期间,法庭干警勘验现场、向专业机构咨询相关问题、走访当事人所在基层组织,做了大量的辅助准备工作,并先后7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和解。

  张某从事教育培训工作。2021年7月1日,张某同李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张某承租李某某所有的位于深州市辰时镇的临街楼房一处,用作教育培训的办公场所,租期三年,租金按年交付,张某于每年的7月1日前交纳当年的租金。合同同时约定,张某可根据其实际需求对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但租借期届满之后张某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合同履行期间,如张某不再承租,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李某某。张某承租房屋后基于工作需求对房屋结构进行了改造装修,并在房屋中安装了空调、添置了电脑、桌椅等设施。

  租赁合同履行满一年后,因经营状况不佳,张某拟停办培训机构,不再续租。李某某要求张某将租赁房屋恢复原样,并以张某未提前3个月告知不再续租、其行为构成违约为由,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8750元,双方由此产生争执。李某某一气之下将房屋换锁,留置了张某在房屋中的办公用品。双方几经协商未果,李某某遂向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辰时法庭庭长赵珑承办了该案。赵珑经与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对张某改造装修房屋的事实无争议,张某也同意履行将房屋恢复原状的义务,但双方在房屋恢复方案、恢复所需费用的金额、支付的违约金的数额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几次调解均无结果。

  为打破僵局,赵珑携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勘查,并委托其就恢复房屋所需费用进行核算,最终顺利破题,双方当事人就恢复房屋原状的方案达成一致,张某向李某某一次性支付款项35000元,由李某某自行处理房屋复原问题;同时,张某向李某某多付一个月的租金3000元,作为因其提前解约给李某某造成的损失;李某某也同意张某取走留置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和设施。赵珑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并随即委派法庭干警随当事人前往案涉租赁房屋现场,办理交接事宜,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黄东利
 
上一篇: 医学美容有风险 天津津南法院多元解纷化难题 2023-5-23
下一篇: 河北高碑店:当庭调解速结案 即时履行减诉累 2023-5-17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