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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院一审宣判“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判处死刑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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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院一审宣判“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判处死刑

时间:2023-09-18 10:51:00作者:新闻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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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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