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立冬之际,寒意渐浓。为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11月7日清晨,卢氏县法院开展了“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清晨6时30分,执行局全体干警在院内集结,整齐列队,准备行动。“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随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少林一声令下,20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按照既定的行动方案,赶赴执行现场。
2021年,原告王某为被告徐某在卢氏县范里镇某村承包的土地提供劳务,经双方结算,徐某需付王某劳务费12000元,徐某在支付4500元后,便不再支付剩余款项,王某将徐某起诉卢氏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劳务费750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未偿还欠款,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联系徐某,但均未果。
集中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徐某经常居住的房屋,门口放着男鞋一双,但敲门后,却是一名女子开门,声称“找错地方了,我不认识”便关闭房门。但执行干警感觉此女子甚是面熟,认定屋内有猫腻,遂继续敲门,十几分钟后,该女子生气的打开房门,声称要报警,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并进屋查看,果然,在该女子卧室的衣柜中找到被执行人徐某。
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法院,告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的徐某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慌忙表示自己能立即筹钱,并拿出手机开始拨打电话求助。当天中午,其兄长代其偿还了剩余欠款,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7人,拘留被执行人2人,执行完毕2案,和解案件1案,执行到位涉案金额52.6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卢氏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抗拒、逃避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莫其昌 崔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