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3年11月24日,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张宏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3月至2020年4月,张宏年利用担任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卫市政府副市长,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为其在承揽工程、申请企业项目补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钱款折合人民币共计620.8305万元;2021年5月至2023年1月,张宏年退休后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请托,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打招呼,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申报项目补助资金、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人民币共计93万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张宏年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宏年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尤其是对财产的处置、是否构成自首等情况进行了充分辩论。张宏年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自治区工信厅、固原市机关事务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等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百余名职工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