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法制
·综治动态
·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法治人物
·法治视频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会见巴基斯坦总统扎尔达里
·李强出席第27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
·彰显支持力度!民营企业参股投资5个核
·丁薛祥会见尼泊尔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鲍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李强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首易卜拉欣
采编团队 更多...
...
...
法制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法制建设 > 正文
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职业闭店人被判承担民事赔偿
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24-5-8
分享到:新浪微博
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职业闭店人被判承担民事赔偿
来源:北京青年报 | 2024年05月08日 00:23:41
原标题:职业闭店人被判承担民事赔偿
  闭店“跑路”本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网上却有一些“职业闭店人”讲述如何在闭店中谋取利益,就在“职业闭店人”频频登上热搜之际,一名“职业闭店人”刘某被店铺消费者以侵权告上法庭,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丰台法院获悉,刘某被判赔偿消费者所办理会员卡中的未消费金额。

  调查

  帮商家策划“跑路” 按不同价格提供服务

  据了解,“职业闭店人”是指专门帮商家策划“跑路”的特殊群体,在商家面临关闭或者经营不善时介入,采取转移资产、更改经营主体等手段,避免商家承担法律责任并从中牟利。

  北青报记者在短视频平台和网络社交平台搜索,发现至少二十余个宣称“提供闭店”服务的用户。这些用户的简介中注明“提供债务管理服务”、“闭店零风险方案”等语句。北青报记者以想要闭店的教培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联系一名“职业闭店人”。对方称,服务主要分为两档。便宜的,原店主需支付“2个月的公司运营成本”等价的费用,在“职业闭店人”的操作下,企业停止经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将由消费者承担。虽然便宜,但对方预估安置周期会拖得较久,安置率70%至80%。

  另一项收费较高的服务,金额大概为总负债的20%至30%。对方称:“在这个档位下,我们会联系附近的其他培训机构,进行对接转课。还可以补偿家长一定额度的购物卡。在不提退费的情况下,我们有很多方案可以给家长去选择。”对方“打包票”在这个档位下预估两个星期就可以完成所有安置,安置率达到90%。

  对于上述服务,对方声称全过程合理合法,不会产生刑事或民事风险。

  除以上服务之外,“职业闭店人”还给北青报记者推荐一项“法人变更服务”。这些“背债人”本身已经身负多家公司债务,“他们都不在乎多一两个。”“职业闭店人”表示。

  案例

  瑜伽店老板突然“跑路” “职业闭店人”被判赔偿

  在北京丰台法院,近期就审结了一起关于“职业闭店人”的相关案件。

  北京的王女士是某瑜伽店老顾客,从2021年起,王女士多次在店里充值购课。2023年10月份的一天,王女士发现不能在小程序上约课,联系客服无人回复,王女士去店面查看,发现大门紧锁。这一刻,王女士意识到瑜伽店“跑路”了,自己还有很多课程未消费。

  想着自己的钱不能白花,王女士便开始维权之路。王女士先联系该店的其他会员,其他会员告诉她,店铺所属公司在半个月前就注销了,股东和法人在注销前就进行了变更。

  其他会员还把新变更的法人微信朋友圈展示给她看。王女士更是觉得自己受到欺骗,因为新法人刘某的朋友圈多条信息都显示:“死客激活做业绩,想合作的老板私聊我,让你店里的死客到店消费”、“高价收购美容、美发、养生会员(因为某种原因您的店不经营了,您的会员我们可以帮助您消耗负债),全北京都可以”。王女士知道遇到了“职业闭店人”,她不甘受到欺骗,以清算责任纠纷,向北京丰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刘某赔偿其会员卡中未消费的金额。

  庭审中,经查明闭店的瑜伽店系甲公司名下店铺,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为李某。2023年9月13日,李某与刘某签订《转让协议》,将甲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刘某。2023年9月14日,刘某变更为甲公司法人及唯一股东。2023年9月28日,甲公司申请注销。注销材料中的《清算报告》显示:“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于2023年7月29日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

  刘某当庭表示,瑜伽店会员大约200人,有40万元左右的金额未消耗。其把会员转给另外一家美发店,王女士表示,其报名的是瑜伽班,不同意去美发店消费。刘某认可注销甲公司时未成立清算组,亦知晓若存在虚假清算报告进行注销,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在明知有大量会员债权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仍在出具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清算报告》后,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清算报告》内容,同意公司注销,并向丰台区市监局申请注销公司,属于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该行为导致王女士无法在合法的清算程序中申报债权,致使其债权无法受偿。刘某在注销公司时,亦作出《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故王女士有权主张刘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刘某赔偿王女士所办理会员卡中的未消费金额。

  法院

  表面帮助原商家企业化解危机 实际大部分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据负责审理此案的丰台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法官李强介绍,近年来,健身房、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预先充值服务领域店铺频频出现“跑路”现象,消费者在预先充值大量金额后,店铺“跑路”造成众多消费者无法退费,继而产生大量纠纷。

  法官表示,这些所谓的“职业闭店人”表面上看似是帮助原商家企业化解危机,为消费者最大化地减少可能的损失,但实际上大部分风险最终还是转嫁给消费者,且“职业闭店人”自身面临较多的法律风险,不仅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甚至触犯刑法。

  另外,法官介绍,“职业闭店人”在帮助商家“跑路”时,部分中介还会以高额回报招揽“背债人”,再以过桥贷款等方式提升短期信用资质,扰乱信用监管秩序,还存在通过非法渠道盗取或购买无负债、无财产、无子女等群体个人信息,用以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情形,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权益。“职业闭店人”及“背债中介”青睐的背债人往往是居住于偏僻地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的,对背债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缺乏必要认知,且不具备可供执行能力。

  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公司登记采取外观主义原则,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亦然。公示体现出的权利外观导致第三人对其产生合理信赖,即使真实情况与实际不符,其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职业闭店人”通过接手经营不善公司,将自己登记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经营异常,如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未经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倒闭带来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作为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征信受限、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等诸多法律风险。

  文/本报记者 王浩雄 实习生 林子轩

  统筹/蒋朔

 编辑:刘珊 责任编辑:刘亮
 
上一篇: 以司法公正裁判引领彩礼归于“礼” 2024-5-11
下一篇: 平潭海关查获大砗磲制品44件 2024-5-5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