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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被公诉!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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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被公诉!
时间:2024-05-22 15:00:00  作者:徐晴子 杨玥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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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记者5月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孙志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

党的二十大后落马的首个省委原书记

两名下属先后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孙志刚,男,汉族,1954年5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孙志刚早年武汉工作,曾任汉阳区区长,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6年,孙志刚调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明确为正部长级。

2015年10月,孙志刚任贵州省代省长,次年1月任省长。2017年7月,孙志刚任贵州省委书记,2020年11月卸任。2020年12月,他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8月28日消息,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距离孙志刚卸任省委书记已两年多。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孙志刚是党的二十大后落马的首个省委原书记,也是党的二十大后第二位被查的正部级官员。据贵州省纪委监委2023年10月20日消息,时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安九熊(曾任贵州省委常务副秘书长、厅机关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一周后,贵州省纪委监委再次发布消息,时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陈丽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贵州检察机关已于2024年5月21日依法对其决定逮捕。据悉,安九熊、陈丽萍均曾是孙志刚的下属。

搞“七个有之”

任人唯亲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2月5日消息,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朱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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