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舆情
·舆情观察
·舆情热点
·公平正义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 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研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
·李强会见日本外相岩屋毅 李强会见日本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 习近平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
·强主持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学习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
·李强同主要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举行“1
采编团队 更多...
...
...
公平正义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公平正义 > 正文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机构问题清单 要求各地自查自纠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4-7-17
分享到:新浪微博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机构问题清单 要求各地自查自纠
时间:2024-07-16 08:52:32  作者:赵晨熙  新闻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小 | 中 | 大 字号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涵盖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6个领域常见的67种违法违规典型问题,例如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等。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按照清单,结合本地政策,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主动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国家医保局表示,定点医疗机构如果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支出,在调查期间,医保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费用监控等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定点医疗机构如果通过重复收费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支出,医保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保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并依法吊销执业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如果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5年内禁止从事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责任编辑:李梦欣]
 
上一篇: 一些机构以提供高薪就业机会为诱饵,要谨防培训贷乱象抬头 2024-7-23
下一篇: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今年首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2024-7-13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