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冰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作出了系统改革部署。江苏省盐城市检察机关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准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全面准确贯彻全会精神。深入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原则和重大举措,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全会部署的改革举措与检察机关的发展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
坚持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于重大问题、重大改革事项等自觉向市委和省检察院请示报告,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更优履职护航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盐城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发力,更加自觉融入盐城改革发展大局,助推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服务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盐城勇当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碳路先锋”,加强新能源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破坏创新违法犯罪,深度服务(近)零碳产业园建设,保障数字经济、海洋经济发展,护航盐城新质生产力发展。
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养老诈骗,做好检察环节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力度,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主动服务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守护海洋”“守护黄海湿地”等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滨海生态检察保护盐城倡议》,进一步做优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多元化协作机制“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打造公益诉讼生态检察“绿色样板”。
维护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协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推动标本兼治,发挥“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作用,探索轻罪案件梯次治理模式。推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司法联动,增强安全发展保障力。
三、着力聚焦主责主业,以更高质效监督融入法治建设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盐城市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法治盐城建设贡献力量。
不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健全刑事抗诉工作机制,深化“派驻+巡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同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探索“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模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独特优势,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强化“府检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数据互联等机制。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法治督察衔接机制,总结推广亭湖区执法司法监督中心经验,促进盐城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参与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将司法保护融入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改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推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四、持续优化检务管理,以更实举措保障检察改革落地见效
坚持“管案”和“管人”相结合,为检察机关自身改革和发展提供保障。细化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严格执行《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监督,压实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部门负责人对检察官履职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检察听证力度,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实反向审视工作,反思检察履职突出问题。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让更多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
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外部监督体系。推进案件质量管理新模式,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办好“铁军讲堂”,建立政治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强化检察人员教育管理,统筹抓好检察业务专家、骨干人才培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