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图片/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汕头露露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后者曾3次告汕头露露商标侵权
近期,汕头露露(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牵扯出南北露露从“一母同胞”到“兄弟阋墙”的20余年纠葛。
自2015年起,承德露露便以商标侵权等为由,多次向汕头露露发起诉讼,称当初授予汕头露露商标使用权的备忘录等文件不符合法定程序。而汕头露露则在今年发起反击,先是在今年7月对承德露露提起商标诉讼,紧接着在8月13日发文声明称汕头露露所拥有的“露露”商标和专利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业内人士认为,品牌内耗加之业绩疲软,使南北露露同时面对“内忧外患”。即便此次纠纷有最终结果,也可能是两败俱伤。
汕头露露发起反击
今年8月9日晚,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传票等送达的资料,获悉法院已受理汕头露露诉承德露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
根据公告,汕头露露2015 年筹划再融资事项时,意外获得一份2001年签署的《备忘录》和2002年签署的《补充备忘录》,签署方包括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香港飞达企业公司。汕头露露以承德露露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上述两份备忘录中的义务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索赔50万元。
2018年8月13日,汕头露露微信公号发表《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一文,称两个露露南北市场分工合作20多年,根据汕头露露合资合同和章程的约定,以及后续《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进一步明确,汕头露露负责在南方八省(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云南、贵州、湖南)生产和销售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系列饮料;独家生产和销售“露露”牌复合纸软包装饮料产品,供应全国市场,并可根据发展需要利用承德露露在北方的销售渠道和优势加强该产品在中国北方市场的销售。汕头露露所拥有的“露露”商标和专利的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
承德露露3次起诉汕头露露
事实上,承德露露自2015年起便以商标侵权等为由,先后3次向汕头露露发起诉讼、发出律师函或进行举报。
2015年6月,承德露露向承德市双桥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其与汕头露露的相关协议无效,但因缺失部分证据而撤诉。对此次撤诉,承德露露在今年8月18日公告中解释称,公司在2006年12月以 3.01亿元的价格公开合法购买原露露集团持有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撤诉并不表明公司停止依法维权,更不代表公司承认备忘录合法。”
2017年7月,承德露露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汕头露露与销售相关商品的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告上法庭,索赔300余万元。
2018年2月8日,承德露露以汕头露露及北京荣诚文华超市侵犯公司获准注册的第 7518767号“露露”图形商标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汕头露露赔偿9054.9万元。
目前,承德露露近两次对汕头露露的诉讼尚未有结果。对于案件进展,汕头露露在《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一文中表示,2017年9月,承德露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汕头露露侵犯其3项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0830124267.7、ZL201130304266.2、ZL201630467829.3),并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后因汕头露露通过启动专利无效审查程序使上述3项涉案专利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被法院驳回起诉。而今年2月承德露露对汕头露露的诉讼目前处于管辖权异议二审程序中。
汕头露露还在文章中表示,三年来,因承德露露管理层发生变更,新的管理层企图否认前述历史情况,推翻《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中的相关约定,并使用各种手段企图否认合同效力,终止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的长期合作,独占“露露”杏仁露及系列天然饮料产品在全国的消费市场。
对于汕头露露的说法,承德露露截至发稿尚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