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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外嫁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来源: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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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

2019-04-09 09:25   来源:澎湃新闻 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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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外嫁女”是否享有继承权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以案释法
马某夫妇生有一女马甲,一子马乙,均已结婚成家。其中马甲远嫁外地,马乙夫妇没有住房和马某夫妇生活在一起。2011年国庆期间,马某夫妇外出旅游不幸遭遇车祸遇难。留有房屋一套及存款4万元。丧事完毕后,马乙将遗产据为己有,马甲要求将一半财产分给自己,马乙不同意,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已经嫁人,无权继承”。后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夫妇的财产由马甲和马乙共同继承,但马乙照顾父母较多,可以适当多分。
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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