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黔东南州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和地域民族文化优势特点,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牢牢把握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法治效果的统一,打造了一批法治文化基地、创建了一批有先进示范作用的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力推动了黔东南州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2019年,该州司法局结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方面面,在潜移默化中加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使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在黔东南州三穗县,一支普法山歌队流动在村村寨寨,当地歌师以山歌传唱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受到群众好评。
该州各地各村寨形成的村规民约、苗歌山歌、调解机制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制度提炼出来,由村民自己参与提出办法,自己讨论决定村规、制度,自觉遵守执行。该州司法局及州律师协会联合《法治黔东南》栏目,采取“律师说法方言剧”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拍摄的方言剧在州、县各级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播放,受到群众的好评。雷山县司法局结合“送法进景区”,在西江苗寨打造“美丽初心”调解室,将民歌民俗融入纠纷调解过程,赢得游客认可等,多元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做好指导,夯实乡村法治治理基石。不仅如此,州司法局还在广大苗乡侗寨、群众广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普法鼓楼、风雨桥、凉亭长廊等将民族文化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营造了浓烈的法治氛围,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结合该州民族特点,选准异地扶贫搬迁这一项脱贫攻坚后续重点工作,结合民族习惯的共同点、共融点、共通点,注重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法治效果的统一,坚持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同步开展,打造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基地,创建了一批有先进示范作用的国家级、升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社区。提出了弘扬法治精神,守护民族文化,深化法律服务,建设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创建思路,用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法治故事。该州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110个。
2019年,该州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贵州省唯一的“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这是对该州探索民族特色普法进行法治乡村建设的充分肯定。2019年12月,该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州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以法治乡村建设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共同开启了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新时代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