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被抓,村民当晚放鞭炮庆祝,还相约一起喝“喜酒”。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基层一线发生的真实场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至今已经半年,前几天,政知圈前往山东省扫黑除恶一线采访,亲眼看到、亲身体验了基层扫黑除恶的情况。一些正在侦办的最新案子,让政知君对基层黑恶势力的恶劣程度颇感意外,也深深感受到了扫黑除恶的必要性。
我们知道,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注重基层,明确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我们一起通过几个案子来感受下基层扫黑除恶的情况。
暴力把持基层政权18年
把77岁老人举过头顶摔沟里
先讲讲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前文提到的让村民放鞭炮庆祝其被抓的村支书吧。这是在菏泽市成武县一农村发生的场景,被抓的是他们的村支书李某。
2018年5月,警方接到高速公路施工方报警,因为修高速路途经李某所在村庄,李某觉得这是个发财的大好机会,就动了心思,他组织人通过在路上阻拦施工车辆等方式,想要强行承包渣土工程。这次报警,导致李某为首的14人涉恶团伙被逮捕。
李某是该村的村支书,2000年,28岁的他就成为村支书,之后便一直通过威胁强迫等暴力方式,长期把持住村支书的位置,直至被抓。
在村民眼里,李某1米8多的身高,200多斤的体重,自小学习武术,动辄殴打村民。因为对某个村民不满,李某就利用村里的大喇叭,针对村民个人破口大骂。
2017年11月,村里一位魏姓老人和李某产生一点小纠纷,李某将已经77岁、体重不到80斤的老人举过头顶摔在沟里,用脚踢老人头部。村民上来阻拦,李某谁拦打谁,老人的老伴儿劝说,也被李某打了两巴掌。据村民说,当时魏姓老人胳膊上的骨头都露出来了,这件事在村里引起村民极大愤慨。
但警察调查这事儿时,被打老人仍旧因为害怕李某而不敢承认自己被打。
类似这样的事儿还有很多。修高速路时占用耕地会给村民补偿款,因为看好了村民单强家的地能拿到补偿款,李某强迫单强要承包地,当时说好,李某支付单强13000多元,但到最后,李某只给了3000元。
单强不敢当面向李某要钱,就托村里的干部去说。结果,自那之后,李某就纠集了50多个地痞流氓,整天在村里走街串户地喊“见了单强,打断腿”。
而对于这一切,慑于他的威慑力,村民都是三缄其口,以至于给民警上门调查也造成很大困难。成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指导员琚中方说,民警去村里调查,向村民询问自己要找的人,被问到的村民明明就是本人,却告诉民警“他在那边,你们去那边找”,类似这些,让民警很是为难。至于不给民警开门的事,就更是“家常便饭”了。
“套路贷”主犯自首
借款理由要求写“堕胎”
扫黑除恶的案子中,也有主犯自首的。
9月15日,山东省公检法司联合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中说,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9月19日,记者在济南市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了解到,截至9月18日,全市已经有59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其中就有我们要说的李某某。
济南市历城分局洪家楼派出所副所长曹峰超至今记得李某某来派出所自首的情景。当时,曹峰超准备外出执行任务,在派出所门口看到一个人觉得面熟,“这不是李某某么?”他走上前去询问,对方回答说:“我是李某某,我知道你们在找我。”
201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成立公司,掩饰放高利贷实施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涉嫌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李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被害人600多人,涉案资金1300余万元,是专项斗争以来,山东省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涉及被害人最多的典型案件。
李某某案件案发是在今年2月,当时,山东大学女学生崔兰前往历城分局报案,称自己因借高利贷被控制,被诈骗钱财10000多元。崔兰说,自己在一家公司借款5000元,扣除利息、手续费、身份证押金等费用,实际到手2200元,但被要求写借款一万元的虚假借条,并手持借条和一万元现金拍照,作为借款证据。后来,因为无力偿还,崔兰被控制,并被胁迫其家人在借款不到1周的情况下还款15000元。
历城分局刑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王涛说,李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利用“套路贷”针对在校大学生和年轻人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所有借款的女大学生,借款理由都得写“打胎”,男性都得写“给女友打胎”。“用这个理由让受害人还钱,或者找家人要钱,大多数人都碍于面子不会声张。”
去年10月,孙娆向李某某组织借款6400元,2018年春节,李某某下属陈某某前往孙娆家要钱,要挟孙娆的父亲说“不还钱就把女儿带走”。孙娆家庭贫困,姐姐身患白血病,家里只有几天前村民为孙娆姐姐治病而集资捐款的2万元。孙娆父亲苦苦哀求都没用之后,心一横没有开口给钱。陈某某等人就将孙娆带出村子,走了十多里地,孙娆父亲追上来,把两万块钱给了陈某某。
李某某案发后,他仓惶逃往山西,后来又辗转回到济南找了一处房子躲了起来。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网上追逃,对他的行踪进行研判,并前往家中给家人作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再加上他的手下接连落网,以及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宣传,几经观望后,李某某选择自己前往派出所自首。
山东宣判第一案
“一提小匡,小孩都能吓哭”
“你不是房村镇人,你感受不到他的威慑力。”
山东泰安市房村镇村民刘东提起2014年11月8日发生的事儿,仍旧心有余悸:“如果不是警察来得快,就没有我坐在这里了。”
当年11月8日,刘东在自己的沙场准备开业施工,周尚全突然带着数十人手持镐把、钢管冲到沙场,围着刘东就开始打,并将一台挖掘机砸坏。周尚全自己也开沙场,他几次找刘东要分割刘东的沙场。“他就是明着讹你,让我白给他,我一直不同意。”
“在房村镇,一提小匡(周尚全小名),小孩都能吓哭。”刘东说。前几年,村民柳中骑摩托车,因为没有及时给周尚全等人让路,被周尚全打成重伤。而柳中慑于周尚全的势力,多年不敢报警。
“有点啥事儿就揍人。”周尚全的同村村民成芳说:“他走在路上,背后总跟着三四个男的,我们一般见了他就绕道。”
除此之外,周尚全等人还通过强行收取过路费、偷逃沙资源税费、非法开采河沙、插手民间纠纷等手段敛财。
泰安市公安局岳岱区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高立泉说,周尚全在房村镇的威慑力很大,以至于在公安机关侦查周尚全时,村民都不敢说话,民警只能晚上去村民家里秘密取证。
值得一说的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层次分明、分级管理,周尚全被称为“大老板”,杨利被称为“二老板”,于昌文被称为“翻译官”。对于自己的手下,周尚全对那些出力较多、表现较好的配发车辆、年底发放奖金等,对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员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医疗费。在案发后,他召集手下人开会,给每人1万元作为逃匿经费,并购买手机、手机卡分发给组织成员。成员被抓捕后,于昌文还给在押组织成员缴纳生活费,给家属发放生活费。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中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泰安市新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荣兵说,周尚全一案完全符合这四个特征。
6月15日,周尚全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终审判决,首犯周尚全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 7 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我知道这个事儿,大快人心。”成芳说:“我每天在村里大喇叭上听见说要扫黑除恶,觉得太好了,这些黑社会的人没有了,我们心上没负担,就能该干啥干啥去了。”
成芳今年54岁,是房村镇的菜农,她说,以前市场上有“菜霸”,“一块五的菜,他非威胁你一块三卖给他,不卖给他他就让其他人也不收你的菜。”成芳说:“扫黑除恶出来以后,菜霸都没了,现在我也不怕了,该怎么挣钱怎么挣钱。”
(文中受害者、群众姓名皆为化名)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