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医疗互助金32万余元
河池金城江一办事处员工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2021-07-10 08:58: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明强 伍春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常某彬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常某彬在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河池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上班期间,利用办事处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漏洞,使用常某强等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在没有实际住院治疗的情况下,伪造住院收费票据、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等申报医疗互助保障金的材料,并利用其审验申请材料真伪的职务便利,将以上材料通过初审并录入互助协会经办系统,逐级通过复审、审批、财务人员复核,拨款到常某强等人的银行卡上,再取出供其使用,先后9次骗取医疗互助保障金共计324949.19元。
2020年5月,常某彬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欲再次骗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时被办事处其他人员发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某彬作为办事处工作人员,利用其审验参保职工申请补助材料真伪和经手拨付互助保障金的职务便利,伪造住院票据等材料,以骗取手段将本单位管理的互助保障金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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