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民 高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陕西专家库及“六五”普法宣讲团授课讲师。省级领导成员法律顾问,陕西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有律师专著《职业反角》、《死刑命案辩护反省启示录》两书付梓。获司法部全国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和全国律师优秀刑辩案例“金獬奖”。获省司法厅、省法学会优秀研究成果二、三等奖各一次。创造了河南未成年人涉嫌杀人获赔案(媒体称作“枉担罪名的死囚”案),陕西重大死刑“疑罪从无第一案”( 又被称作“陕西版佘祥林案”) 、“新版杨三姐告状案”等著名案例。是“三秦打黑第一案”、潼关“5.23”涉黑大案、陕西“律师涉嫌伪证案”等重大案件首席辩护人。被《中国专家人才库》和《中国刑辨大律师》等大型人物图书收录。
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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