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一年半,仍有电商违规销售“医院研制”化妆品 |
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2023-12-17 |
分享到:新浪微博
|
新规实施一年半,仍有电商违规销售“医院研制”化妆品
时间:2023-12-15 09:47:18 作者:王瑶琦 柴嵘 新闻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评论投稿 打印 转发 复制链接 小 | 中 | 大 字号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利用医疗机构作证明或推荐。记者最近调查发现,一些电商仍打着“医院内部同款”的广告语,违规销售印有“医院研制”字样的化妆品。
“医院研制玫瑰柔肤水,正品保证。”在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名为“安安北京各大医院系护肤正品店”的网店,销售界面用醒目的字样标出这样的广告语。这款爽肤水每瓶售价29.8元,月销量达到8000瓶。
商家称,该产品由“军事医学皮肤专家研发”,适合各类皮肤,具有补水保湿、深层滋润、软化皮肤角质等功效,并表示“本店产品都是真货,假一赔十”。记者发现,该网店不仅销售“北京301医院研制”的爽肤水、洁面膏、面霜,还销售外盒印有“中国医学科学院研制”的发膜、“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研制”的祛斑霜。
“使用后的效果和其他品牌护肤品类似,没有特别之处。”曾购买过这款爽肤水的董女士说,自己是听朋友推荐“医院内部产品效果好”,才选择尝试,但产品是不是真的由医院研制,无从查证。
一款号称“北京医院研制”的“维生素E乳”近期也在电商平台热卖,月销量超过4000瓶。商家表示其售卖的产品由“北京医院直供”,外包装印有“北京医院研制”的字样。记者随机询问了5名已购买该产品的消费者,均反映不确定是否为医院内部产品,且防伪码无法扫描出内容。
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欣表示,根据2021年1月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2022年5月实施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宣称“医院研制”或带有相关字样的行为,存在利用医疗机构的名义,暗示消费者其具有医疗作用的嫌疑,属于违规行为。北京市药监局也曾明确表示,化妆品标签中标注“医院研制”等字样,涉嫌利用医疗机构作证明或推荐,不符合相关要求。
如果消费者购买到这类违规产品,可以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国家行政机关予以调查处理;也可以向网购平台要求披露商家信息,并进行投诉,要求下架产品。
[责任编辑:谢思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