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款项引纷争 法院调解促言和
2026-07-09 15:44: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吴文琦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法官以调解打破僵局,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11月30日,王某与赵某签订《租赁使用合作合同》,约定王某将位于宁国市某厂房内的一条生产线出租给赵某,租期三年,首年租金7万元。2025年8月8日,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赵某出具欠条一张,明确尚欠租金1万元,并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付清。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欠条上所载的租金1万元。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王某称,赵某实际欠付租金为3万元,其出于情谊主动减免1万元,扣除对方当日转账的1万元后,剩余1万元租金以欠条形式予以确认,该笔款项实际并未结清。赵某则辩称,欠条出具的同时,其已转账1万院清偿欠款,因此该笔欠款已经结清。
由于转账时双方未留存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案件事实认定陷入困境。承办法官在审理中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后得知,原、被告系相交多年的好友,平日交情深厚、关系融洽,本次纠纷源于双方日常经济往来操作不规范,双方并无根本性矛盾,且涉案争议金额不大,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为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与“面对面”沟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分别向当事人分析各自证据上的优势和风险。结合日常交易惯例,向赵某释明,其主张当日转账1万元系偿还欠条上所载借款,但付款后既未及时收回案涉原始欠条,也未要求原告出具欠款结清的收条或证明,其抗辩主张缺乏充分证据支撑,存在较高的败诉风险。同时,向王某释法明理,双方具有多年的情谊基础,若僵持下去不仅会耗费双方的时间与精力,也会消耗彼此多年的情谊,若双方因此彻底决裂,得不偿失。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放下分歧,自愿作出让步。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赵某同意支付原告王某6000元了结此纠纷。王某也表示接受,双方当庭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民间经济往来中,账目模糊、证据缺失极易引发民事纠纷。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无论是支付租金、借贷往来还是偿还欠款,出具借条、欠条、收条时要写明款项事由,线上、线下转账务必备注用途、对应债务。做到交易全程留痕、账目清晰可查,从源头避免因款项性质不明产生诉讼,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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