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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中院:宽严相济彰法度 公正司法显担当 |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6-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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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市民郑某夫妻二人专程来到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宽严相济彰法度 公正司法显担当”字样的锦旗,送到刑一庭王相敬法官手中,以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
2025年7月,郑某驾驶小型客车在乡村路口与推行自行车的被害人碰撞,致被害人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一审阶段,被告人郑某自愿认罪认罚,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足额赔付被害人家属,当事人双方未能达成刑事和解。据此,一审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后郑某提起上诉。
二审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相敬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全面核查案件事实,耐心释法明理,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鉴于此,二审依法改判对郑某某适用缓刑。
在事后向办案法官送锦旗时,郑某紧紧握住王相敬法官的手,哽咽着说道:“感谢法官充分考量案件新增赔偿谅解、被告人家庭困境等情节,体谅我的难处,依法改判适用缓刑,给我改过自新、照顾家人的机会!法官的办案方式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该案的妥善处理,既以公正裁判守护被害方合法权益,又以柔性司法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空间,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有机统一。”聊城中院刑一庭庭长胡洪建感慨地说。
近年来,聊城中院全面践行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区分重罪严惩和轻罪治理的尺度边界,对于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且积极修复社会关系,特别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坚持修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平衡弥补被害人及家属损失与教育挽救被告人双重需求,给予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机会,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对立面,有力夯实了全市平安建设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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