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联合下发《关于培育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动各地培育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形制、主题文化鲜明、法治氛围浓厚,集文化阵地、产品研发、传播推广、法治实践于一体的法治特色集聚区。
《意见》按照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遵循建设规律,着眼精准实效,指导各地重点实施“五大任务”。
推动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区。推进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等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推动法治文化元素向“报、屏、廊、亭、墙、栏、堂、场、园、角”等延伸拓展, 挖掘融合本地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道德文化、诚信文化等传统文化资源,做到“一小镇一主题”“一小镇一特色”,实现法治文化与生态环境、乡风文明的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推动打造法治文化产品研发区。加强与文化和旅游、专业院校、影视公司等部门的联动合作,汇聚由文艺工作者、书画爱好者、民间艺人等传统文化艺术传承者组成的专兼职法治文化人才队伍,推动法治文化融入本地各类节、展、游、艺,展示特色产业和法治文化的更多更优融合成果,小镇每年创作不少于3个精品力作。
推动打造法治文化活动特色区。依托重大节庆和民间文化资源,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文化巡演、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活动,征集展览法治书画、法治漫画、法治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小镇培育1-2个法治文化志愿服务团体,每年至少举办2场(次)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推动打造法治文化传播示范区。注重线下与线上相结合,户外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每年不少于全部播放时间的20%,实施“互联网+法治文化”行动,引导镇内每个家庭有不少于1人加入“法润民生微信群”,提升法治文化惠民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推动打造法治文化实践样板区。将培育法治文化特色小镇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治乡村建设、基层行业治理相融合,增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