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首页 资讯 法治 舆情 案件 律师 网络 社会 服务 关于 招聘 举报
资讯
·国内资讯
·图片资讯
·观点评论
服务与举报
国内新闻 更多...
·李强同西班牙首相桑切斯会谈
·李强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通电话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推进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推进
·李强会见亚洲开发银行行长神天真人
·墨海行舟—— 著名书法家王连根的翰墨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涉
·丁薛祥会见老挝外长通沙万
·李强在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挥
·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在京
采编团队 更多...
...
...
观点评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观点评论 > 正文
党员注意!10月1日起,微信不能这样发,严重者开除党籍!
来源:中国正义法治网 发布时间:2018-9-25
分享到:新浪微博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条例》不仅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划明了诸多“红线”,还对党员的网络生活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严重违纪者甚至会被开除“党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现在微信已成为生活中常用的沟通方式,它虽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也容易成为滋生违纪行为的沃土。

工人日报小编提醒,微信不是法外之地, 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时,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言行,以免“出局”。 

党员注意!微信上这些信息不能发

严重者开除党籍

1、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等,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诋毁污蔑英雄模范,严重者开除党籍

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通过网络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7、泄露这些信息的,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组织、参加这些活动和组织的

严重者开除党籍

如今不少非法活动搬到了网上,一些微信群也成了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的据点,对此党员干部一定要擦亮眼,不要误入或参与以下这些活动或组织。

1、 《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根据《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4、根据《条例》 第六十条规定,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8、《条例》 第六十四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来源:工人日报


 
上一篇: 媒体:强奸案怎么判应由法院决断 鲁山检察却提前进行了舆论审判 2018-9-26
下一篇: 根源在哪?从霸座男到霸座姐、霸座婶,不能简单说他们没道德 2018-9-24
本网简介 | 采编团队 | 律师团队 | 法律声明 | 诚信声明 | 人才招聘 | 在线留言